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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省社科联科研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1    查看: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各市、大企业社科联,各有关高校:
      为推进我省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提升社团和地方高校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的水平,根据鲁社科联字〔2009〕16号文件精神及山东省社科联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暂行),2011年度省社科联科研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省社科联科研课题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侧重对社团所在部门的工作领域,院校所在地区面临的突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问题以及学科发展方向等进行基础性、前瞻性、对策性研究,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学科发展提供创新观点,为我省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基础理论研究应科学系统,要突出学术价值,体现原创性和创造性;应用对策研究要突出应用价值,体现针对性和前瞻性。课题研究要立足山东,面向全国,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水平,力求居于学科前沿,着力推动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研究方法的创新。
      
二、各省级社团、各市(大企业)社科联、地方高校所报项目均以单位为主体申报,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报;每个单位课题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课题负责人在山东省社科联网站(www.skj.gov.cn)下载并按要求于5月30日前填写报送《山东省社科联科研课题申请表》一式2份,活页一式25份,并发送电子稿至省社科联社团部电子信箱:stgLb@vip.163.com。
       三、课题完成的主要形式为课题报告。省社科联组织课题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助课题和非资助课题。批准立项的课题为“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研课题”。省社科联于6月下达课题立项通知书。
       四、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一年。跨学科的综合研究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一年半。本年度课题2012年7月30日结题,9月进行课题评审,经评审通过的下发《课题结项证书》,10月结集出版。未通过的限时修改,修改未通过的,不予结项。申报课题获准立项后,承担人应先提交课题三级提纲,经专家修改认定后,按照课题申报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题调研与文稿工作,省社科联社团部对课题进行年中检查。
       五、已承担在研、并尚未完成的全国及省社科规划课题、省社科联科研课题以及省社科普及重点项目者,不得申报本课题。
       六、本次课题申报采取自下而上申报方式,不发课题指南,旨在更广泛调动课题研究人的积极性,加强来自实践迫切需要的课题研究。请各省级社团、市(大企业)社科联、有关院校认真组织申报,突出地域、领域学科特点,不断提升省社科联科研课题水平。
       七、其他事宜请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鲁社科联字〔2009〕16号,见www.skj.gov.cn)执行。

联系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6号省社科联社团部
邮 编:250002
联 系 人:姚武太 吕汝凯
联系电话:0531-82866389
邮 箱:stgLb@vip.163.com
附:
1、2011年度山东省社科联科研课题申请表.doc
2、2011年度山东省社科联科研课题设计活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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