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教高字〔2009〕9号)文件及《济南大学双学位 双专业教育管理办法》要求,2011年我校将在法学、工商管理、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等19个本科专业招收双学位、双专业学生。现将有关2011年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今年我校计划招收双学位、双专业学生139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
二、报名
各双学位、双专业开设学院按照《济南大学双学位 双专业教育管理办法》精神自主组织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2010级本科,不含泉城学院学生,补考后无不及格课程)可自由申请双学位、双专业教育。
报名时间:2011年6月8日—6月20日
报名方法:网上报名。从教学管理系统中填写《济南大学双学位、双专业报名表》并打印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上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双学位、双专业开设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及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各一份。(双学位、双专业网上报名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
三、录取
双学位、双专业开设学院负责学生的资格审查。开设学院需将审查合格,正式修读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学生信息(包括学生姓名、学号、主修专业名称、主修班级、辅修专业名称等),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
凡提交申请同学请于2011年6月27日以后到教务处网站——专业建设——第二专业查看录取名单及其他相关通知。
四、教学管理
1、双学位、双专业等辅修专业的教学工作与主修专业一样,由学校教务部门管理,统一安排教学进程。
2、双学位、双专业学生的学习活动管理由开设双学位、双专业学院负责,并由该学院为双学位、双专业学生指派顾问教师。
3、修读双学位 双专业的学生不脱离主修专业班集体,其生活、学习、主修专业学籍管理等仍由该生所在学院负责。
4、双专业学制三年,修学学期为第3至第8学期。第8学期期末未能修满双专业最低毕业学分者不能获得双专业毕业资格。双学位实行弹性学制,可以在修完主修专业的基础上延长1或2年修业时间,达到最低学分要求的可获得第二学位。
5、执行单独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教学环节。开设课程应以专业课为主,理论课程不低于50学分,实践教学课程不低于10学分,全部课程不超过70学分。
五、毕业与学位
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前提下,学生修满双学位、双专业相应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学分可获得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资格,达到双学位授予标准者可获得双学位(若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同属一个一级学科则只能获得同一学位)。
1、辅修专业的学位证书单独颁发,学位授予时间可以和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授予时间相同或不同;辅修专业的毕业证书不能单独颁发,和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为同一证书,两者毕业时间相同。
2、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前提下,如果修满辅修专业所规定的学分,可颁发辅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3、学生如果未修满辅修专业所规定的学分,则不得颁发辅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若所修辅修专业课程的学分大于或等于20学分者,可以发放与修读辅修专业名称相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到20学分者,所修辅修专业课程学分在学生学习成绩单中作写实记录,不计入第一专业总学分。中途退选学生不发放任何证书。
4、学生如果未获得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无论是否修满辅修专业所规定的学分,都不得颁发辅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但学校发可给写实性证明。
六、收费标准
双学位、双专业教育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不高于同名主修专业。
七、管理机构
我校双学位、双专业教学管理部门为教务处及相关学院的教学办。具体见附件2.
八、济南大学双学位 双专业教学流程:
缴费——报到——注册——选课——上课——考试——登录(查询)成绩
具体要求如下:
1、缴费:每年7月初对双学位 双专业学生进行扣费。
【每年7月初,教学管理科整理学生数据提供给财务处,由财务处根据名单批量扣款。请同学们在扣费开始前在银行卡(与第一专业学费使用同一卡号)中保证有足够的学费,2620元/年。】
2、报到:凡参加双学位 双专业修学的学生,于每学期开学第1周周三前到双学位双专业开课学院办理报到,并登记参加补考情况。
【报到学生数将作为注册、选课等的依据,未报到的将列入退出名单。请开课学院做好统计,并请于第一周周五将报名名单返回到eo_wanglf@ujn.edu.cn,同时将更新后“班级情况一览表”返回。补考相关事情由学籍科统一安排】
3、注册:每学期第2周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根据财务处提供的缴费名单及学院提供的报到数据,对已缴费、报到学生进行网上注册。
【教学管理科根据财务处返回缴费数据为学生进行注册】
4、选课:每学期第2周周四,教务处教学管理科为已注册学生批量选课。
【学生可从网上教管个人账户查看、核对选课信息。】
5、上课:上课时间为第2-16周的周六、周日。上午上课时间为8:00,下午上课时间为13:30,结课后进行考试。具体上课安排我们将于每学期第1周周三挂到教务处信息公告栏,请注意查看,并请按照课程表信息按时上课。
【请开课学院在学生报到时通知学生查看,并提出上课期间的具体要求】
6、考试:2-16周按时上课,结课后参加考试。
7、登陆(查询)成绩
任课教师于考试结束五天内将成绩上网登录(第18周前),学生第19周上网查询成绩。
注:双学位、双专业培养方案、管理文件、录取名单等请到教务处网站——专业建设——第二专业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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