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全校通选课教师选课系统将于2012年5月29日至6月12日开放。凡准备担任下学期通选课教学工作的我校在职教师(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请在此期间按照有关选课要求进行选课。申请新开课并审核通过的教师( “教务处网站”的“信息公告”中查看)也请在此时间(6月12日前)从系统上进行选课,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1、通选课上课要求:
(1)开始周:第四周
(2)上课周数:
普通通选课上课8周;骨干通选课上课10周;短课时通选课上课2-3周;综合实验通选课上课周数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周学时和总学时数自行计算得出,如要多节(超过3节)连排且系统中没有体现的,需电话告知教务处,由管理员从系统中做多节连排处理后方可选课。
(3)上课时间:
周一至周五晚(第9,10,11节)及周六、周日全天(西校区周末只安排周日晚)。
2、除课程本身人数要求不足20人外,凡学生选课人数不到20人,拟选的课程将停开(综合实验通选课、工程训练中心开设的短课时通选课例外)。
3、除赏析、就业指导及大学生健康教育类课程外,其它课程原则上每门次开课人数不得超过300人。
4、除综合实验通选课(课程代码以“E”结尾)、骨干通选课(课程代码以“H”结尾)外的课程不受申请学院限制,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师均可承担开课。如需承担综合实验通选课和骨干通 选课教师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该课程负责人同意,方可加入该课程组承担教学任务,同时提交学期授课计划和教学大纲纸质版一份交至通识教育科。
5、承担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即本学期通选课教学任务的老师请在课程考试后5天内提交通选课课程成绩,不能按时提交成绩的将取消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的通选课开课资格。
6、一门课程由多个教师任课的需由主讲教师在选课系统的“申请说明”中注明或电话告知。(系统最多支持4位教师添加)。
7、综合实验通选课的上课地点如在本学院实验室(机房)或固定教室进行的请在“申请说明”中注明确切的上课地点或位置,保证学生能够正确找到上课地点。
8、鉴于大多公开考试集中在周末,同时为了保证教学效果,西校区周六全天、周日上午和下午不再安排通选课上课。
9、从以往学期的选课情况看,周二周三晚选课过于集中,部分课程无法正常安排教室,建议任课教师如没有特殊情况请尽量避开周二、周三晚选课。
10、所有开出课程未满2年的,请保证该课程在申请后的2年内每学年至少主讲该课程2次。
11、各学院应采取可行措施鼓励本学院教师承担通选课教学任务并向学生介绍本学院开设的通选课情况。
联系人:邵华
联系电话:82761206
办公地点:行政楼304室
济南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